2017-03-1615:51
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司改國是會議第5組第2次會議今天召開,聚焦獄政人權議題,會後共有6大決議,包括檢討刑事政策、降低收容人數;成立外部監所訪查委員會,定期訪視;監所人員專業化要求;建立符合基本生活需求的矯正環境;不得剝奪受刑人的人性尊嚴;訂定戒護外醫、保外就醫之評估流程等。具體施行計畫則待日後分組討論後再行表決。針對成立外部監所訪查委員會部分,決議定期訪視監獄,提出矯正機關相關事項報告書,如醫療、處遇、改善基本生活條件等。至於監所人員專業化要求部分,如考試、任用改革及加強在職訓練等;增置臨床心理師及社工師等專業人員;法務部應訂定監所人員作業及管理準則,監獄區分輕、中、重度之管理模式,以配置合理人力。建立符合基本生活需求矯正環境部分可分成3點;第1,管理及懲罰方面,不得剝奪受刑人之基本生活需求為手段,例如限水、限電,並檢討限制通信及接見制度,儘速達到1人1床基本需求。第2,建立違規房、獨居房、鎮靜室施用標準,包括鎮靜室進入標準、期限及輔導等措施。第3,完善人道處遇,例如改善舍房的通風、照明設備按收容人數編列預算支應。監獄設施部分,一切監所設施不得剝奪受刑人的人性尊嚴,例如送餐口位置、如廁設施等。最後關於各監所的醫療服務應提供均衡,監所應訂定「戒護外醫、保外就醫之評估流程」,另請相關主管機關於一個月內,針對「分區增設矯正機構附設醫療院所」及「法務部與衛生福利部於矯正機關附近之醫療院所設置醫療專區」提供書面評估(包括成本、經費、效益、利害關係人等感受等)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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